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中进一步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重要环节,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关键环节,是录取工作的重要依据。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关于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的相关文件精神及陕西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为完善复试录取规则,规范复试录取程序,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定,维护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信誉,不断提高复试质量,促进我校研究生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协调发展,特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要求与程序
(一)复试时间
2020年5月17日至5月18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复试内容
1.综合素质考核及心理健康测评,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
2.专业综合情况面试,总分150分;
3.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总分50分。
(三)复试形式